保障性住房申请环节的监管问题受到普遍关注。资料图片
保障性住房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程,今年的党代会提出要完善深圳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而此前深圳的保障性住房问题频出,两会期间,保障性住房的话题不仅会是代表们最为重视的热点,也是市民们广泛关注的话题。
保障房申请监管受质疑
在深圳某网站上,一则标题为“给这次的保障性住房申报人挑挑刺”的帖子已经火了近2个月。在这个帖子上,火眼金睛的网友对深圳第二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结束公示的申请人信息进行了最为细致的核实。
而在这个帖子持续火爆的过程中,在网友们的不断检举中,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
齐齐哈尔驻深办主任身份为公务员,户口在深圳,孩子在法国自费留学,资产申报为0,该主任的资料被公布后,因为受到舆论的监督,最终撤回申请。
封开县一退休副局长成功通过了深圳此次保障性住房的初审。受到监督后,福田区建设局和园岭街道办派专人进行联合调查,发现事主周士材填报的材料有假,谎报了此前卖房的时间,不符合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规定,拟向他发出保障房申请不合格通知书。
在此次问题大爆发中,连同此前的桃源村三期和深云村等保障房的不合规定申请者也一并被揭发出来。深圳市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老总杜伟峰成功通过审核,买到了深云村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一套房子。相关主管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杜伟峰在保障房申报材料里,并没有填报任何自己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深圳楼房日益高涨的情况下,保障性住房成为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补充手段。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设立的初衷,保障性住房针对低收入家庭,但是最终,这些房子却并不能完全成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还频频出现桃源村三期豪车门这样极具讽刺的事件,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问题一度让人质疑,而公众疑问的矛盾直指主管单位的监管。
将重新严格审查0资产申请者
记者了解到,目前第二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已经到了复审阶段。一位宝安区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市主管部门的指示,复审的名单要在6月6日后进行公示,而如果在6月6日前还未能审核完成的话,时间可以顺延。
工作人员表示,在保障性住房申请者的问题暴露之后,市主管部门要求区级建设局增加了一些复审工作范围:“要通过工商、民政、国土等部门调查申请者有没有办企业、有没有违建房、以及有没有低保情况,同时要求我们对资料的核查要求更严密一些。这是以往没有赋予我们的权力。”该工作人员介绍说。
对于初审中质疑最大的0资产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市局的要求,对于0资产必须重新严格核查。“我们都会一一打电话进行核实,到底收入多少,与申报的有没有差别,其中大部分都改正过来,但是仍然有有一些坚持填报资产为0,我们都要求0资产的申报者补写情况说明”。
对于很容易被转移的商品房审查的情况,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个目前区级建设局仍然没有办法查到,但是会在市级终审的时候,市局通过市国土部门的记录一一进行清查。
记者了解到,按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2010年,深圳计划建各类住房16.46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5万套,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为了避免出现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开着奔驰领经适房”的情况,深圳明确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且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
■专访
杨剑昌:经济适用房制度应及时叫停
■对于申请者来说,虽然有惩罚,但是这个惩罚的力度并不大,弄虚做假的成本太低了
■在“首地容御”这样的地方,商品房价格35000元一平米,而政策性住房价格才4000元一平米,申请到了过三年转手几百万到手,这样的利润隐藏其中,谁都愿意去弄虚作假
■政府不应该根据年收入来限定安居房、微利房的分房条件,而应当根据来深时间的长短、户籍归属、年龄大小、婚姻状况、学历高低、职务级别等条件来制定
杨剑昌代表是公认的直言民意的代表,对于深圳的保障性住房出现的诸多问题,他也关注已久。在本次两会期间,针对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问题,他提出了三个建议。在与记者面对面接受采访时,杨剑昌毫不讳言,随着经济适用房申请出现的诸多问题,公众对经济适用房的前期审核到后期监管等方面都产生了广泛质疑,严重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杨剑昌认为,经济适用房制度本来就是在不断探索的,既然不能很好地发展下去,就应该及时叫停。
政府公信力被透支
记者(以下简称“记”):杨代表,有一个很让我疑惑的问题,您是怎么会去关注到保障性住房这个问题的?
杨剑昌(以下简称“杨”):此前的一段时间,很多媒体都报道了保障性住房出现的种种问题,一些开奔驰、宝马的人住保障性住房、外地的退休局长也住保障性住房。我开始关注,后来有人跟我投诉,检举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者,为此我还专门去找过相关主管部门,跟他们反映情况,但是后来也不了了之。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本来是一项惠民利民政策,随着经济适用房申请出现的诸多问题,公众对经济适用房的前期审核到后期监管等方面都产生了广泛质疑,严重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
记: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问题,您关注了很多,在您看来,这些问题的关键出自哪里?
杨:我想究其原因,问题主要有几点,一是相关立法不完善,监管成本高,政府监管力量非常薄弱,监管惩治乏力,缺乏足够的纠错和问责机制。要使经济适用房制度真正惠及困难群体,不背离初衷,那么就应有完善的监管法例和强大的调查队伍,在这些方面深圳还存在不足之处,再加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前期审核和后期监管都存在众多漏洞和欠缺,虽然在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的公布、申请资料和申请人收入及财产状况的严格审查、审查结果公示等环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但结果还是遭受质疑,让公众产生分配不公的印象。
把关不严的审查部门应受惩罚
记:您的意思是说,政府的监督机制太过缺乏?
杨:对,把关不严,没有问责制度。现在保障房的政策只涉及到申请者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就会受到惩罚,但是如果初审审批通过又被查出问题,对于审批的部门有什么惩罚,这个并没有问责制度。我之前去审批部门了解过,他们的人手确实比较少,存在一些客观的问题,但是也有一些是利益驱使所导致的问题,而不合格申请者查出来之后,对于把关不严的部门或者是个人都不会受到追究,这是最大的缺陷。
对于申请者来说,虽然有惩罚,但是这个惩罚的力度并不大,弄虚作假的成本太低了。本身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因为经济适用房有很大的利益空间,很多人出于利益驱使,弄虚作假,隐瞒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经济适用房。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善,要查清真实财产收入状况非常难,政府难于进行有效监管,瞒报、假报、转移财产以求获得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即便被发现也不会受到严重惩处,违法成本极低。因此就存在开着豪车入住经济适用房、骗取经济适用房后转租牟利的现象。
此外,政府未能建立一个有效的举报制度,未能形成有奖举报制度等激励机制,人家一个举报你给人家几百块钱,市民哪儿有举报动力?没有政府监督,也没有市民监督,这就让虚假申报者无后顾之忧,堂而皇之地违规。
以“公租房制度”保公平
记者:在采访中我也有感触,很多年轻的白领阶层对“保障性住房”这个词很陌生,他们一边感叹房价贵,一边花费了收入的一半以上去购买一套商品房。我看到您的建议里对这一些阶层也有很多关注。
杨: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公平缺失的问题,社会的贫富差距大,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激发了矛盾。现在深圳的老一代创业者大多通过落实安居房政策已分到了福利房或经济适用房,但还有上万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和企业的年轻白领面临住房问题。这一部分人商品房买不起,申请经济适用房又遥不可及,很多申请标准已经为他们设立了过高的门槛,如201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中就明确规定:“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低于26529元”,“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普通白领年收入基本上都会超出这个数字,而且他们的工资、福利、奖金通过所在单位上报给税务部门纳税,随时可以查实,无法弄虚作假,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无法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现在保障性住房出现的问题对他们打击更大,这是在伤害这个城市的未来发展。
我有时候跟工作人员开玩笑,说你赶紧辞职不做了,然后去申请保障性住房。因为那些个体经营者,没有上级部门和单位的束缚,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手段隐瞒、虚报自己的年收入和总资产,在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过程中,他们报上去的年收入和总资产都符合申请条件,有的甚至称自己年收入为零,政府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极难了解到他们真实的年收入和总资产。如果审批通过的话,比如在“首地容御”这样的地方,商品房价格35000元一平米,而政策性住房价格才4000元一平米,申请到了过三年转手几百万到手,这样的利润隐藏其中,谁都愿意去弄虚作假。
记:作为人大代表,您建议政府如何从民意的角度去解决这个问题?
杨:“居者有其屋”是老百姓最基本的愿望。经济适用房本来是一项惠民利民政策,我觉得市政府应加大安居房和微利房的开发和建设,增加安居房和微利房的供应量;改革房屋分配制度。政府不应该根据年收入来限定安居房、微利房的分房条件,而应当根据来深时间的长短、户籍归属、年龄大小、婚姻状况、学历高低、职务级别等条件来制定更加科学完备的安居房、微利房分配方案。尤其是为了要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比如将“学历”的考量也纳入到记分制度中来。此外,要制定一套严格可行的安居房、微利房监察机制,不仅要事先预审,而且要不定期抽查,保证房屋的出售和使用落到实处,对以欺瞒手法购房者予以严惩,杜绝以权谋私的现象。要通过对安居房和微利房的建设和合理分配,让年轻一代建设者也享受到安居房和微利房的待遇,让他们在深圳也有归属感。
长久来说,我建议政府可以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制度本来就是在不断探索的,既然不能很好地发展下去,就应该及时叫停。可以借鉴香港公营房屋制度的成功经验,改为只租不售的公共租赁房制度。公共租赁房制度在深圳虽然已经推行,但该项制度目前仅面向少数收入困难、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未来应覆盖更多阶层。由政府建设大量的公共租赁房,政府拥有房屋的产权,只允许出租,只要是住房困难的无房人员均可申请,一旦经济好转,能买上房屋就搬出去,这样才能真正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苏妮曲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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