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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限制异地购房 海口“合伙炒房潮”暗涌

新闻来源:南海网 发布时间:2010-5-9 9:44:20 浏览:655次


房产新政限制异地购房,手头资金不足的外地买家纷纷想招应对

  海口出现外地人“合伙买房”现象

  本报海口5月8日讯(记者 张毅)“啊!不会吧!不让外地人贷款买房了?”这些天,退休后在海南养老的汪女士有点烦。因为她看到,报纸报道称国家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那我去年买的那套房子怎么办啊?那套房子的贷款还没有办下来啊!”惊讶之余,汪女士赶紧拿起电话,向售楼部咨询。但她却得到了非常失望的答复,银行已经通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同时,售楼小姐还给汪女士支起“招”来,要么一次性付款,把房子买了;要么退房。

  汪女士向记者介绍说,2009年12月份,她在澄迈老城开发区以3000多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买了一套香缇假日小区92平方米的房子。“后来,我那里的房子一路飞涨,从3000多涨到5000多,最高的时候据说涨到10000多,现在又跌回到6000多元。”

  “一次性付款,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我现在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来。退房?那不行,现在的房价比我买的时候至少涨了一倍,退掉到手的房子,那不亏大了?”一时间,汪女士左右为难起来。

  通过多方打听、咨询,汪女士终于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了:“找朋友合资购房”。“我想好了,跟人一起合伙凑钱,把房子一次性买下来,然后我们再把它卖掉,收益我们就分成喽,也能赚一点。”汪女士还向记者透露说,目前,在她身边有不少跟她情况类似的外地购房者,“有退房的,但更多是选择一次性把房子买下来,再卖掉”。

  应对房贷新政 卖房者购房者新招频出

  买房者:首套房贷商业贷款 二套房贷用公积金

  面对越来越严厉的二套房贷政策,广州市民已经开始研究应对新政策的新招。

  熟悉房贷业务的谢小姐表示,以后市民办理首套房贷谨记要用商业贷款,不要用公积金贷款,这样以后按揭第二套房就使用公积金房贷,利率更优惠。她表示,公积金房贷没有一套房贷和二套房贷之分,只要首次贷公积金或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了再贷公积金房贷都可以。一般房贷成数三成,目前公积金利率3.87%。如果第一套房按揭采用商业贷款,可以获得4.752%的优惠利率,比公积金利率略高。但到了买第二套房按揭,办理公积金房贷,可以获得3.87%的公积金利率,比商业利率1.1倍的6.534%少了2.664个百分点,显然更优惠。 (据新快报)

  开发商:或优惠房价抵消利率上浮

  对于新政,开发商也想出了一些对策,比如先帮购房者垫付新增的部分首付,再规定在几个月后购房者将垫付部分返还。另外,利率上浮了1.1,就在签约后将房价适度再给优惠,抵消掉利率上浮带来的成本。再有,就是原来一次性付款的可灵活处理为分期付款,将原本一次性到位给房款的,改为分3个月后、6个月后几期付清。具体做法就是在合同中写明第一笔房款何时给,第二笔房款何时给等。因为有些客户是做生意的,可能一时之间没有这么多的周转资金,但是房贷成本变高后,还是希望能直接还款更划算。 (据信息时报)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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