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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记者蔡爽)据媒体报道,国家统计局权威人士透露,以后CPI的居住价格指数调查中,有望增加廉租房的租金;同时,在自有住房领域,房屋贷款利率的权重将由贷款利率和房价的加权数代替。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消价处处长刘荣解释,将房价部分编入CPI,是将房价“折算”成一个权重,这个权重将根据各地区实情而调整,并不一定会全国统一。
“CPI数据都没有包括房价吗?那么‘居住’这个大类所统计的都是什么消费品的价格?”有市民提出这样的疑问。
刘荣介绍,目前“居住类”价格所调查的消费项目,包括建房和装修材料、租房、自有住房(主要是房贷利率等、物业费、维修费)、水电燃料等四大类,没包括房价。
房价未纳入CPI统计,主要是根据国际惯例,住房不属于“消费品”,而更偏向于投资品。消价处工作人员杨琳解释,住房在一次性购买之后,很难在短时间内“消费完”,就算中途有所买卖,也多半属于投资性质,其属性与“消费品”关联不大。世界上很多国家的CPI中,都没有房价这一项。
那国家统计局“将房价因素部分编入CPI”如何理解?刘荣认为,我国居民在消费上已告别“恩格尔系数时代”,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外,买房正在成为一种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