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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离我们有多远?

新闻来源:来源:大河网 作者:贾中谊 雷琨 发布时间:2010-4-8 10:37:08 浏览:978次


 面对高房价带来的调控压力,物业税开征再次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物业税成为“两会”讨论的重点,并且物业税开征的具体方案已提交,加上近期关于在深圳、北京试点征收商业物业税的传闻,物业税开征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那么,物业税能否开征,究竟何时开征,一旦征收,将产生什么影响呢?

  开征物业税是大势所趋?

  物业税首次出现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发表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从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3批,在北京、辽宁、河南、深圳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即“空转征收”。2007年10月,我省焦作、濮阳两市也成为“空转”试点。2009年5月,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当下,在新一轮调控开始时,国务院提出要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物业税被认为是“可以有效抑制投机购房、打压房价”。

  现实情况是,酝酿已久的物业税在试点城市“空转”已经有近七年时间,但是依然处于“要不要开征”、“何时开征”的讨论中。根本原因在于,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房地产行业、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击。

  据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最近公开的相关言论,其将开征物业税看做是财税体制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并表示:“物业税开征初期的心理意义可能更大于实际意义。它的作用机理在于,国家释放了一个将通过税收调节房价、抑制投机的信号来引导预期。”以贾康的身份和学术理论成就,他的这一观点应该说具有特定内涵和深意。

  全国政协委员孙继业的“两会”提案认为,目前很多城市房屋空置率已大大高于10%的国际警戒线。抑制购房投机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物业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也指出,物业税的确应该尽快出台,制定合理、有利的政策措施将对房价的非理性上涨起到抑制作用,并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尽管关于开征物业税已经形成共识,但开征物业税的相关政策措施一直不甚明朗,诸多专家也表示很难预测其出台的具体时间。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征收物业税的确面临诸多问题。例如,民众是否认识与接受,物业税与现有税费之间的关系是否理清,具体征收物业税的技术支持与保障是否形成,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完善等。

  对于物业税讨论的一大焦点,就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相关人士认为,国内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向政府一次性缴纳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使用费后开征物业税不合理,是重复征收。贾康在近日公开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已经支付土地使用费的物业和将要推出的物业采取不同办法,平稳过渡”。另外,土地使用费(即地租)收缴的依据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物业税的征收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是对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费和税可以并行不悖”。

  也有观点认为,物业税开征操作起来复杂,如税基如何确定、如何征收等。在去年12月底举行的2009中国财税改革年度论坛上,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表示,经过六年多的模拟评税试点实践,财税部门已经初步建立了房地产数据库,开发了若干套各具特色的评税软件,按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

  针对目前对开征物业税加重家庭负担的担心,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物业税开征的首要对象是商业地产,如写字楼、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此后推广至豪宅,最后才是普通住宅。他还表示,居民自住房并不在物业税征收范围内,这是学界与业界早已达成的共识,因此物业税开征并不会为居民带来额外的负担,投资住宅的则另当别论。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物业税对于地产市场的最大影响就是能够抑制投资性需求和囤房行为,在此基础上房价才有可能会理性下降。“开征物业税最大的影响就是房屋持有人,不管是否居住,都必须每年缴纳相应的财产税。如果其置业是投资性质,那么其收益率如果不能达到非常高的水平,就很难盈利。在此基础上,投资者对楼市的兴趣也会降温,刚性需求重新成为市场消费主力,对于房价肯定会起到平抑作用。”

  物业税今年会不会开征?

  从提出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的设想至今已近七年的时间,究竟何时由“空转”转为“实转”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根据相关人士的说法,物业税征收成本较高,相关部门需要对房屋所有人名下房产的所有信息有着详细的掌握,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每种房屋的估值数据作为计税依据。做好这项工作并不容易,仅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累计住宅竣工面积就将近90亿平方米,在此基础上统计调查存量房屋的全面信息,难度相当大。

  那么,物业税会在何时开征呢?消息人士透露,物业税仍在“空转”阶段,今年不会开征。物业税的真正开征可能要到“十二五”才会落实。

  据相关人士预计,一旦物业税开征,将有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最主力的税收,有望占政府来自土地不动产收入的三四成左右,并从根本上转变现在地方政府依赖所谓土地财政,行为呈现明显的短期化的现状。还将促使政府有动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吸引消费者到本地安家,提升本地的物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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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酝酿中的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物业税相应地也要提高。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自提出之日起,物业税一直被寄予厚望。在国外,大多数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其财产税收入占国民收入的5%左右,占一国全部税收的比重多在10%以上,并且是遏制房地产投机、合理配置房地产资源的主要手段。如美国,对纳税人持有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征税,税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规定。英国对物业所有者和租用者征收的税种称为住房财产税,住宅房产的价值每5年重估一次,按房产的价值划分为8个级别,分别征收不同的税额。日本对不动产保有课税主要设立有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但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绝大部分集中在开发和交易环节,持有环节的税种只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就导致持有环节税负极低,造成部分热点城市新建住房空置率偏高,形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本文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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