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征与否,其实最关键的不是可执行性,而是其合理性,以及能否起到应有的效果。
开发商自然不用担忧房产税,因为房产税本来就是对准持有环节,即使是房产税对新增商品房征税,开发商也完全可以将成本转移至购房者。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者同样不会为房产税开征睡不着觉。要知道投机本质就是快进快出,通过短期交易来谋取价格差利润。房产税也许会缩短投机者“囤房”时间,但不会对“囤房”数量造成太大影响。房产税自然也撼动不了拥有23套住房的广州“房叔”的利益,相比于他们通过权力获取的巨大房产价值,区区房产税不过是九牛一毛,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出售转让乃至继续持有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房地产庄园。
与“价高者得”的过度市场化相对应的,就是一个“权高者得”的庞大非市场化市场的存在。近年来掌握各种资源的权势部门和大中型国企,在所谓集资建房上可谓各显神通,而集资建房本身按照严格的权力金字塔梯度分配,又造成进一步的内部分化。干部与普通职工之间的房产占有严重失衡。房地产正呈现出典型的“二八定律”,这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已经危及到社会稳定。
社科院提出开征房产税,也许本意是为了进一步强化调控的经济杠杆力度,但一个房产税所无法撼动房地产既得利益,其结果不过是政府多了一个税源,而广大购房自住者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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